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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美展為台灣藝術家之搖籃 ,從光復至今,培養無數戰後新生代藝術家, 可以說是台灣最重
要且最具影響力的美展。而另一公辦全國美展,其實際參展人口不外台灣地區,比賽的還是那些人,
可說只是冠上全國頭銜罷了,由於全國美展三年才辦一次,不如全省美展每年舉辦,其對台灣美術之
貢獻綿密而持續,真是無出其右。
記得我在民國六十年就讀藝專時代,曾多次被學校老師叫去全省美展評審會場當義工,分配國畫部
門幫忙掛畫收畫佈置等雜務,親眼並了解當時評審之情景,只見評審委員中有一主審帶隊評審,一切以
主審馬首是瞻,掌控生殺大權, 其他委員好比像去看畫展,因此在當時被譏評像分贓。
大約民國六十七年(1967),我在上一年獲得全省美展國畫第一名,當時主辦單位教育廳新上任第五
科科長林金悔先生,希望對全省美展大改革,不辭辛勞四處拜訪得過首獎藝術家,希望大家對全省美展
提供寶貴建言,他找到我家來談及評審制度問題,我極力建議評審作品打分數以1至3分為限,原先要設
計為1至6分,其間差距有5分之多,不肖評審委員容易操控得獎,因此縮小差距可儘量減少人為操縱,
以求評審公平,他採用了我的建議,由於施行後得到大家肯定認同,陸續其他各類美展均摹仿採用此評
審辦法,而林先生不畏壓力對省展改革之魄力與貢獻,真是令人佩服。
而不得不提的,當年設計的省展免審查制度,是指得到前三名者下次參賽 可免初審,意即鼓勵並
保障入選資格,可直接參加決賽名次,但曾幾何時竟然被歪曲膨脹成永久免審查,其認定標準為連續三
年獲得前三名者,即獲得永久免審查資格,為惟一享有邀請展出之資格,此辦法甚為好笑,試問連續三
年都只得第三名也是會同樣得到永久免審,而事實上其只有第三名程度未達第一名水準,這會比有三次
獲第一名但沒連續程度好嗎 況且要求連續三年,令參加比賽者有僥倖心態,因如不連續,前功盡失
唉。這不合理情況,數年前全省美展移交國立臺灣美術館主辦後,便予以廢除,我曾當時應聘擔任評審
委員,可為證明已無該不合理辦法,但其後又移交省政府文教處主辦,竟然又大開倒車復辟了,令人搖
頭,也嘆主辦單位太狀況外,我曾經請教那些獲永久免審畫友,討論此不合理現象, 大家都靦腆不覺
光彩。
我經常帶學生赴大陸名山大川旅遊寫生,並與對岸畫界美院交流,他們談及大陸最高官辦五年一次
我經常帶學生赴大陸名山大川旅遊寫生,並與對岸畫界美院交流,他們談及大陸最高官辦五年一次
全國美展,其評審委員眾多含各省區近百人,參賽者想走後門請託,大陸幅員遼闊也無法辦成,也因評
審委員眾多,相對評審結果更為公平更具權威,反觀臺灣各類美展評審者區區數人,省展有五位,常失
客觀公平,並且今日有美術類科系大學院校眾多,為了學校生存校譽及日後飯碗因素,競相爭取擔任評
審,以便有機會拉拔學生,爭取校譽,以免那天學校招不到學生倒閉了,因此真正有實力的專業畫家反
而很少聘任為評審,全省美展逐漸淪為學校學生競技場,也讓很多優秀美術人才不屑參加,評審委員素
質及評審得獎作品也常招爭議。
事實上,全省美展自凍省以來,先天已有不受重視及經費短缺之苦,但事在人為,如評審委員限於
事實上,全省美展自凍省以來,先天已有不受重視及經費短缺之苦,但事在人為,如評審委員限於
經費無法聘請多人,可以榮譽形式不支付車馬評審費,相信美術界人士基於台省美術發展及個人擔任評
審委員之光榮,應樂於接受支持,眾多的委員評審,可有效減少弊端,審查結果也較讓人信服,然後再
廢除不合情理的永久免審辦法,這樣才能重振全省美展聲譽。
公平公正是人類文明發展良性法則,眼見全省美展日漸沒落,不得不憶吐當年事,嘆息其本質已不
良,又後天失調,並期盼執事者勇氣正之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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